据新华社北京9月8日电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周智勇今天对新闻界宣布,自九月份开始,北京市各级人民法院将集中4个月时间,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集中清理未结执行案件行动。
未结执行案件是指那些经过法院判决执行后,当事人仍未履行执行义务,从而权利人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协助执行的案件。据统计,截止到今年七月底,北京市各级人民法院共有各类未结执行案件9882件,未结执行标的数达10亿元人民币。
周智勇说,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主要是通过公正裁判和依法执行来实现的。如果不解决“执行难”的问题,依法应当执行的案件执行不了,即使案件处理得再公正,人民群众也不会满意。同时,大量生效的法律文书得不到执行,严重损害了法制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。
因此,此次集中清理未结执行案件就是要充分运用国家强制力,加大执法力度,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“执行难”问题,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维护法制的权威。要通过集中清理,做到未结执行案件件件有交待,案案有结果。
据透露,在具体行动中,各级法院将会采取一系列有效手段,对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单位及个人采取强制措施。如通过新闻媒体给“赖帐者”曝光;召开“赖帐者”大会,由法官对其进行法制教育,并限定还款日期;组织大规模夜间集中“催帐”行动;依据有关法律规定,运用搜查、扣押、冻结、拍卖财产等方式,直致采取拘留、罚款等强制措施依法强制执行。
周智勇同时强调说,各级法院在进行清理未结执行案件行动中,必须严格依法进行;采取强制措施也必须是慎重的,必须符合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,各级法院在行动中将严禁违法执行。
周智勇还特别补充说,鉴于目前长江、嫩江、松花江流域发生特大洪涝灾害,对于受灾地区的被执行案件要分别不同情况慎重处理,在恢复正常生产、生活秩序之前,可暂不执行。